1.必要提交的质料
第一,作品注销请求表;
第二,作品创作阐明;
第三,请求者身份证明质料;
第四,作品样本(作品复印件、作品照片或电子文档等)。
依据请求者的差别状况(如署理请求等)选择提交下列质料:一是署理委托书;二是权益归属证明质料。
2.检察的内容
第一,种种表格的填写能否切合要求;
第二,作品权属干系能否明白;
第三,质料中能否存在不言而喻[bú yán ér yù]的权属题目;
第四,对请求者身份或权益有疑问时,要求其提交颠末公证和认证的身份证明等质料。
3.注销检察的步伐
作品注销请求的检察事情需颠末初审和复审步伐,对难以确定能否属著作权法掩护的作品,应经过审批会讨论研讨。
第一,初审由注销机构包办职员完成。
在检察历程中如发明注销请求中存在题目时,可接纳劈面、德律风、书面等方法关照请求人或署理人举行补正。请求者应从接到补正关照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补正,无合法来由逾期不补正者,其请求视为主动撤回。若有特别状况需延伸补正请求限期时,请求者应提出版面哀求,并明白需延伸的工夫,经注销机构同意后,可延期补正。
第二,注销机构卖力人对经过初审的请求举行复审。
第三,对难以确定能否属于《著作权法》掩护的作品,召开审批会讨论。
第四,检察历程中发明作品有权属争议时,对该请求予以中断检察,待权属明白后,再启动检察步伐。
4.注销检察的限期
注销机构收到切合要求的请求质料后,在1个月内完成检察,并作出同意或不同意注销的决议,如需举行质料补正,在质料完成补正后1个月内完成审批步伐。
5.不予注销与打消注销的情况
(1)注销构造不予受理的情况
第一,不受著作权法掩护的作品;
第二,凌驾著作权掩护期的作品;
第三,依法克制出书、传达的作品;
第四,权属存在争议的作品。
(2)注销构造打消注销的情况
第一,注销后发明有如上不予受理情况中存在的状况的;
第二,注销后发明与现实不符的;
第三,请求人请求打消原作品注销的;
第四,注销后发明是反复注销的。